2016年外照射个人监测的通知
各有关送检、用人单位:
一、 2016年个人剂量监测剂量计佩带起止时间安排
第一周期,2016.01.01—2016.03.30(90天);
第二周期,2016.03.31—2016.06.28(90天);
第三周期,2016.06.29—2016.09.26(90天);
第四周期,2016.09.27—2016.12.31(93天);
二、在每个周期结束前提前2-3周,请核对监测人员名单,如有改动,请一定及时通知我们。
三、个人剂量监测收费
2016年个人剂量监测费用,按照重庆市统一收费标准300元/人/年(包括四个周期)。如监测不满四个周期,还是按一年收费。收费时间从6月份开始。
四、2016年个人剂量工作由叶成老师和黄强老师共同完成。
叶成:13908311182 68803103 QQ:498476503
黄强:18983832727 68803103 QQ:231538788
个人剂量QQ群:49925162
如有人员变动、报告遗失等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请收到新剂量牌后,把旧剂量牌尽快邮寄给我们!
谢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