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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康宁8.5代玻璃基板工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公示

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22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康宁8.5代玻璃基板工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 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重庆市北碚区

联系人:余超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康宁8.5代玻璃基板工厂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主要进行用于监视器和电视荧屏的成品 LCD 玻璃板的生产,主要产品为8.5代玻璃基板,产能约 24 万片/月,年产量 288 万片。在水土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内,建设2 条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玻璃切割机、玻璃研磨机、玻璃清洗机、在线检测(无尘室)和包装(无尘室)等。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项目负责人

袁方

副主任医师

报告书审核人

李莹

高级工程师

报告书编写人

褚梅梅

助理工程师

 

曹磊

主治医师

 

罗行行

助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陪同人

余超

 

现场调查(年月日)

2017年3月20日

 

现场检测(年月日)

2017年4月5-7日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噪声、其他粉尘、硫酸、氢氧化钠。

检测结果:其他粉尘、硫酸、氢氧化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噪声共检测7各工种,2个工种接触噪声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5个工种接触噪声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综合判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较重的项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7年 4 月27 日,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康宁8.5代玻璃基板工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状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有效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能够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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