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维纶加工应用平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
地理位置: 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金玉文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维纶加工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维纶加工应用平台建设,主要内容为50吨/年维纶长丝产品生产线。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张华东 |
主任医师 |
报告书审核人 |
袁 方 |
副主任医师 |
报告书编写人 |
邵 成 |
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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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瑞红 |
医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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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磊 |
医 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金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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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2015年3 月 3日) |
项涛、邵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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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 2015年 4月 8-10日) |
项涛、邵成、何千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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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氢氧化钠、硫酸
检测结果:噪声、氢氧化钠、硫酸浓度或强度符合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中的“合成纤维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经过本次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结合工程分析,对项目运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根据国家标准和现场职业卫生状况综合分析,该建设项目可按照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为一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专家组意见前面的总结性那段话)
2015年 5 月 26 日,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维纶加工应用平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有效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能够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