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大天002-X9井地面集输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地理位置:重庆市北碚区
联系人: 侯梅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大天002-X9井地面集输工程
项目简介:大天002-X9 井天然气H2S含量为93.901g/m3,H2S百分含量6.26%,为高含硫天然气,大天002-6井天然气H2S含量为35.334g/m3,H2S百分含量2.46%,两口气井天然气硫化氢含量相差较大;同时由于原大天002-6井~大天002-8井采气管线规格较小,若新井产气与大天002-6 井产气共用采气管线,大天002-6井输送压力需达到7.27MPa,现大天002-6井井口生产压力为4.06MPa,不满足输送压力要求,将影响大天002-6井正常生产,导致关井,同时原大天002-6井~大天002-8井采气管线未按高含硫进行设计,不能满足大天002-X9井正式投产后产气输送要求,故新建大天002-X9井~大天002-8(1)井段采气管线。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陈凤琼 |
副主任医师 |
报告书审核人 |
李莹 |
高级工程师 |
报告书编写人 |
张敏 |
助理工程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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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年月日) |
2019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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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年月日) |
2019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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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高温、甲烷、非甲烷总烃(乙烷)、硫化氢、二氧化碳、防冻剂(乙二醇)等。
检测结果:对作业场所存在的硫化氢、乙二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所测工作场所的作业人员短时间接触毒物浓度、最高浓度、作业人员接触的化学毒物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本项目属于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的“其他天然气开采”,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虽然本项目输送高含硫天然气,但本工程天然气通过管道密闭输送,井站均为无人值守,生产装置露天布置,自然通风良好,能够有效地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场所内积聚。根据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正常生产情况下,属于非噪声作业,硫化氢和乙二醇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人员以巡检作业为主,建设单位设置了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等。因此,正常生产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程度小。故经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与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相符,风险分类仍为职业病危害较重。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9年4月1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大天002-X9井地面集输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包括施工过程描述;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有效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能够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依程序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