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磨溪122井试采地面集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地理位置: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青石村5组
联系人:何国松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磨溪122井试采地面集输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新建磨溪122井站至磨溪11井站集气管道;新建11号站至磨溪122井DN50燃料气管线;新建磨溪122井站;改造磨溪11井站;改造11号站。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陈凤琼 |
副主任医师 |
报告书审核人 |
李莹 |
高级工程师 |
报告书编写人 |
徐晓 |
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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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瑞红 |
主管医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何国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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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年月日) |
2020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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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年月日) |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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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噪声、硫化氢。
检测结果:噪声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硫化氢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综合判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较重项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0年5 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磨溪122井试采地面集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
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判定为“修改后通过”,《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