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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磨溪区块磨溪 16-C1井和磨溪008-X16 井集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信息公示

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22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磨溪区块磨溪 16-C1井和磨溪008-X16 井集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地理位置:重庆市潼南县

联系人: 王明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磨溪区块磨溪 16-C1井和磨溪008-X16 井集输工程

项目简介:本工程为安岳气田磨溪区块龙王庙组气藏 110×108m3/a 开发方案建产第二阶段中的两口气井,根据安岳气田磨溪区块龙王庙组气藏加快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第 19 次工作例会会议安排,由于磨溪 16-C1、008-X16 井位于重庆境内,为加快设计及专项评价进度,本工程两口气井地面建设工程单独进行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批。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开发部批复,磨溪 16-C1 井定产 30×104m3/d,根据川中气矿相关建设需求,磨溪 16-C1 井按 50×104m3/d 进行地面集输建设;

 

(三)报告书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项目负责人

李小平

主管医师

报告书审核人

袁  方

副主任医师

报告书编写人

李小平

主管医师

 

徐  晓

 

 

李  莹

高级工程师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高温及热辐射、工频电场、甲烷、硫化氢、乙烷、丙烷、丁烷、戊烷、氮气、缓蚀剂(含硫咪唑啉衍生物)、乙二醇、柴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

 

(五)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较重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年1月26日,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磨溪区块磨溪 16-C1井和磨溪008-X16 井集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全面、客观、准确;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较准确;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依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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