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服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19-10-22
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申 请 流 程
1.提出申请
向本中心提出申请的,请填写《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中心确定信息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申请。获取信息的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及用途等。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卫生服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向本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本中心不受理电话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2.登记
本中心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认定。对于有效的申请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或要求申请人更改、补正。
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建议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出具《延长答复期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不予公开的、不属于本中心公开范围的或者申请公开的卫生服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出具书面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