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开展 2016-2017 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迎接2018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全面推进重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现就各区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将迎接复审的渝中区、大渡口区、巴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永川区、丰都县均成立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组领导小组,分别在2017年12月以前召开了国家慢病示范区复评工作启动会,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成立联络员工作组,落实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中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和丰都县的区/县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各区/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各级培训会,解读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指标,下发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复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部分区县已经组织召开了慢病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陆续对资料进行整理、归卷,形成全区慢病示范区建设资料。南川区和开州区也正在与其区政府进行协商拟定示范区复审方案,尽快启动该区的慢性病示范区的复审工作。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与重庆市示范区管理办法已经下发一年多,市级已经多次对区县疾控中心进行培训,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区复评审时部分区县进行了观摩,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部分区县对复评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新的指标体系理解不到位,没有持续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工作。新的示范区管理办法重点强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政府对部门的绩效考核,建立定期督查的工作机制,实现社会资源的整合,鼓励创新引领,展示示范区建设以来的成效。希望各区县要重视示范区复评工作,确定目标任务,责任到部门,成立专门的示范区复评审工作小组,加强培训、指导与督导,对标对表完善各项工作,市级将于3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9个将复评审的示范区进行现场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