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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疾控中心BSL-3实验室通过实验活动资格现场评估论证

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22
      2013年6月3日至5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派7名专家和1名观察员组成评估专家组对我中心BSL-3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进行了首次现场评估论证。市卫生局高度重视此次评估论证工作,傅仲学副局长和陈永忠处长亲赴市疾控中心,参加现场评估活动。
      评估专家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和《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资格现场检查表》等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BSL3实验室设施设备、查阅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记录、人员面试考核和现场模拟操作考核等方式,对我中心BSL-3实验室的组织管理、生物安全管理文件体系、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审批记录、人员相关记录、生物安全设备维护和使用相关记录、菌毒种和其他危险品使用和管理记录、BSL-3实验室设施运行记录、消毒灭菌、标准操作技术规范补充和修订记录、关键设施设备检测报告等10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评估和论证。
      评估专家组认为,我中心申请的鼠疫耶尔森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SOP覆盖了申请实验活动内容,实际操作与文件规定符合;6名管理人员和3名保障人员面试考核合格,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模拟操作考核合格;申请的实验活动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评估论证提出10个整改项,评估论证结论为:建议整改后通过。准予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为:鼠疫耶尔森菌的样本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分离、培养、中和试验和核酸提取。
      待整改工作完成后,我中心即可取得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该证书的取得标志着我市从此具备从事鼠疫耶尔森菌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结束不能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历史。这对于我市乃至西南地区开展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教学、科研等工作,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