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帮助

  • 1
  • 2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检测试剂耗材的紧急采购公告

来源:资管处     发布日期:2023-02-06

各参选公司: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需紧急采购一批新冠检测试剂耗材,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企业积极参加评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参选公司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二)参选公司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书。

(四)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廉政承诺函》。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胶装成册;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及技术要求

总预算589.3084万元,共六个分包。项目具体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重庆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试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每包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

三、售后服务

(一)交货期及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需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待资金到位后据实结算。

(四)售后服务

1、包装及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破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试剂生产厂家应在试剂的有效期内保证试剂的质量。在有效期内试剂生产厂家对确因试剂检验表明是试剂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应实施补偿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试剂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在得到通知后,到达最终用户地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3、如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试剂,试剂厂家有义务尽快通知用户,并按用户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四、评选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选)

五、投标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于2023年2月8日10:00-10:30,被授权人持加盖鲜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交至资产管理处207室陈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资料交送后请于现场等待评审。资料报送电话:68803215;项目咨询电话:68811571


附件:重庆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试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docx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