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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中的高温高湿作业对人体健康影响几何

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22

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经常存在一些物理因素,与劳动者的健康密切相关,诸如:气象条件、噪声与振动、粉尘、电力辐射等。在煤炭行业中,噪声、振动、粉尘对煤炭工人健康的影响都显而易见的,气象条件对工人健康的影响亦不可低估。

生产环境中的气象条件(微小气候)可来自自然界的大气环境和人为的生产环境,主要包括温度、湿度、气流和热辐射等。不良气象条件下的劳动包括高、低温和异常气压下的作业等。煤矿井下生产环境差,工人劳动负荷大,对广大煤矿工人身心健康存在很大影响,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机械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由此产生的机械散热也愈来愈大,矿井中高温高湿等热害问题将显得愈来愈突出。矿井热害不仅影响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影响矿山的经济效益,而且严重地影响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地影响矿山的安全。

在炎热的季度,一般人的日排汗量约为1,在闷、潮、热的矿井中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时,8小时内人的排汗量可达810升,甚至更高,如不适时地补充水分,则可能导致人脱水、失钠、血液浓缩及粘稠度增大,再加上血管扩张,血容量更显不足,以致引起周围循环衰竭,从而使人产生热疲劳、中暑、热衰竭、热虚脱、热痉挛、热疹,甚至死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这些变化在一定限度范围内是适应性反应,但如超过此范围,则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病变。所谓矿井高温,是指矿井下气温超过30℃。人们长期在矿井下高温环境中作业,高温可能使人产生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

体温调节发生障碍,主要表现为体温和皮温升高;盐、水代谢现出紊乱,造成酸碱平衡和渗透压失调,有机体的机能受到影响;对循环系统的影响;高温作业时,皮肤血管扩张,大量出汗使血液浓缩,造成心脏活动增加、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心血管负担增加;对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和神经系统均有影响。

高湿是指矿井下的相对湿度超过80%。人们长期在高湿的矿井下作业,将会使人产生一系列的生理功能改变,影响人的正常生理功能,使人的机理不能有效地散发热量,出现中暑晕倒,严重的会出现死亡。另外,矿工长期在高湿的矿井下作业,会使人患上风湿病、皮肤病、皮肤癌、心脏病及泌尿系统和消化系统等疾病,还会使人产生心绪不宁、心情浮燥,诱发人精神方面的疾病,严重影响矿工的身心健康。

人体在热环境工作一段时间后对热负荷产生适应的现象。一般在高温环境劳动数周时间,人体可产生热适应:从事同等强度的劳动,热适应者出汗量可增加30%~100%,汗液中无机盐含量减少1/10,皮肤和中心体温先后降低,心率明显降低。热适应者对热的耐受能力增强,不仅可提高高温作业的劳动效率,且有助于防止中暑发生。但人体热适应有一定限度,超出热适应限度可引起生理功能紊乱。

人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劳动,即使气温不很高,但由于蒸发散热更为困难,故虽大量出汗也不能发挥有效的散热作用,易导致体内热蓄积或水、电解质平衡失调,从而诱发中暑。

中暑是在高温、高湿或强辐射气象条件下发生的,以体温调节障碍为主的急性疾病。中暑根据病症的程度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其中先兆中暑是在高温作业场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出现大量出汗、日揭、头昏、耳鸣、胸闷、心悸、恶心、全身疲乏、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升高。如能及时离开高温环境,经休息短时间内症状可消失。轻症中暑是除先兆中暑症状外,尚有下列症状:体温在38以上,有面色潮红、皮肤灼热等现象;有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大量血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等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表现。脱离高温环境,轻症中暑可在45小时内恢复。重症中暑是指除上述症状外,出现突然昏倒或痉挛,或皮肤干燥无汗、体温40以上。

“头晕”可谓是中暑最明显的症状,除此之外,大量出汗、口渴、头晕、头痛、全身疲乏、胸闷、心悸、注意力不集中等都是中暑的“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