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作的客观、独立和工作人员的廉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下基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八项纪律:
一、不准由基层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基层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档娱乐消费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基层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六、不准向基层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调研、指导业务等知晓的基层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基层单位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以上规定,请基层单位协助监督。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委监督电话:68809389。下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服从下基层带队人员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