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于2018年8月26日,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4月22日上午,消媒所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消媒所党支部书记季恒青同志带头宣讲《条例》,支部全体党员和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
季恒青书记联系实际工作和生活,以党课的形式对新《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提到,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修改65条,新增11条,整合了2条,再次系统全面地向全党划出纪律“红线”。他带领大家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熟悉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对新修订内容做了重要解读。他强调,作为共产党员,就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树牢“四个意识”,时刻把新《条例》的各项规定运用到实际工作、生活、学习上,严格按新《条例》要求自己,指导实践,切实转变作风,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慎言、慎行、慎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防线,严守纪律红线,明确纪律高压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编实权力“笼子”,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接着,参会同志相互交流了心得体会。冯绍全同志作为所内的老同志和老党员首先表示,《条例》实际上就是给我们划出了行为的红线,每一个党员都应该自觉学习,做到知纪明纪、心中有纪,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守纪。刘南副所长说到,4月18日参加了中心党委举办的《条例》专题讲座,聆听了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袁冬梅副教授的《条例》解读,今天再次聆听季恒青书记的讲解,对《条例》的认识再次有所提高,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作为每一个党员都应该自觉遵守它,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杨雪帆同志说到,作为一名年轻人,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员的职责和纪律,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会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底线,不触红线,严格遵守《条例》。
通过学习,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条例》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