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其中,沙坪坝区6例,5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管控人员中发现;渝北区2例、巴南区2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例,其中,渝北区10例,8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沙坪坝区3例、巫溪县2例、巴南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永川区3例,2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6例(沙坪坝区2例、巫山县2例、梁平区1例、垫江县1例),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璧山区)。
截至10月14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62例(渝北区24例、沙坪坝区17例、巴南区15例、巫山县12例、江津区11例、永川区10例、九龙坡区7例、南岸区7例、秀山县7例、合川区5例、綦江区5例、万州区4例、江北区4例、垫江县4例、彭水县4例、南川区3例、潼南区3例、梁平区3例、奉节县3例、大足区2例、铜梁区2例、云阳县2例、渝中区1例、大渡口区1例、开州区1例、荣昌区1例、武隆区1例、城口县1例、巫溪县1例、酉阳县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8例(渝北区77例、永川区15例、沙坪坝区12例、秀山县10例、合川区9例、垫江县9例、彭水县7例、南岸区6例、巴南区5例、荣昌区5例、黔江区4例、大渡口区4例、丰都县4例、渝中区3例、北碚区3例、江津区2例、璧山区2例、巫山县2例、巫溪县2例、江北区1例、九龙坡区1例、长寿区1例、大足区1例、铜梁区1例、潼南区1例、梁平区1例)。
10月14日0—24时,重庆市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西班牙)。
截至10月14日24时,重庆市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5例(意大利5例、新加坡5例、中国香港1例、泰国1例、老挝1例、西班牙2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8例(意大利3例、新加坡4例、西班牙1例)。
重庆市10月14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渝北区
渝北区确诊病例23,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9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24,系渝北区闭环管理人员。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76、无症状感染者77,均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7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78,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26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79,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4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80、无症状感染者81、无症状感染者82,均系渝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83,系渝北区闭环管理人员。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84,系渝北区管控区域内人员。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85,系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的人员。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二、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7,系沙坪坝区管控区域内人员。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8,系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8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9,系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20、确诊病例21、确诊病例22,均系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6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12、无症状感染者13、无症状感染者14,均系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6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巴南区
巴南区确诊病例14,系巴南区确诊病例1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巴南区确诊病例15,系巴南区确诊病例10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巴南区无症状感染者5,系巴南区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四、永川区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13,系永川区确诊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14,系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1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15,系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的人员。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五、巫溪县
巫溪县无症状感染者1、无症状感染者2,均系奉节县确诊病例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4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