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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区能吃和不能吃的食品

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22

不能吃的食物

1、被水浸泡过的食物,除了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以外都不能食用。罐头类食品也应当用洁净水清洗外周后方可食用;

2、已死亡的畜禽、水产品;

3、被水淹过的已腐烂的蔬菜、水果;

4、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

5、严重发霉(发霉率在30%以上)的大米、小麦、玉米、花生等;

6、其他已腐败变质的食物和不能辨认是否有毒的蘑菇。

能吃的食物

1、新鲜的或工厂包装的未被洪水污染过的食品;

2、烧熟煮透的现场加工食品;

3、加工后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 4小时的熟食;

4、消过毒的蔬菜、水果;

5、因洪水造成粮食、水果、蔬菜有少部分霉变或腐烂的,经过适当挑选和处理,如经过清洗、加热或去皮等处理加工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