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帮助

  • 1
  • 2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动态信息 > 热点防控信息

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农村地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做好七件事

来源:重庆日报     发布日期:2021-01-21

据重庆日报1月20日报道。春节将至,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如何开展?1月1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农村地区倡导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农村地区节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七件事。

《通知》指出,近段时间,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新冠肺炎病例,个别地区已突发聚集性疫情。春节前后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要时段,为引导村民文明过节,提高村民自我防护意识,扎实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地区节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七件事,即各区县要禁止村民办无事酒,倡导婚丧嫁娶从简,严格报备管理,加强重点人群防控,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通知》要求,禁止村民操办无事酒,倡导农村地区婚事新办、丧事从简,营造健康文明的人际关系新风。确实要办的农村婚嫁等宴席,举办者应提前5日向村(社区)报告备案,并经同意;对于委托家宴服务经营者承办宴席的,家宴服务经营者还要及时、主动、如实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单位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及时登录“渝溯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录入购买信息。

如何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防控?《通知》要求,要劝导中高风险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在春节期间尽量不返乡,对于必须返乡的农民工,各区县政府要督促乡镇、村(社区)落实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做好返乡人员信息收集、行程码查验等工作。返乡人员14天内要进行日常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乡镇政府要立即组织卫生人员核查,异常情况迅速按规定程序上报。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政府要督促乡镇、村(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农贸市场、公厕、环卫设施、种养场、居住房屋等生产和生活场所进行环境清毒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要集中消毒、封存,交由相关部门处理;要督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疫情监测工作,加强对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监测和报告;各区县政府要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属事责任,乡镇、村(社区)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