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全国风险区等级调整情况和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重庆市疾控中心特别提醒海南省、山东省、上海市部分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应及时开展健康排查和健康管理。
一、有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应及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1. 2021年7月18日(含)以来,海南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城市为地级市、农村为县,下同);
2. 2021年7月18日(含)以来,山东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
3. 2021年7月19日(含)以来,上海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
有上述时间段和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核酸检测。
二、请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以及中(高)风险区等级调整情况。国内有关省市所属区域划为中(高)风险区后,对中(高)风险区域来渝返渝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并在隔离的第1、4、7、14天分别开展一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在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解除隔离。
所有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报备。
三、请广大市民注意公布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的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所在单位、酒店报告,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管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应减少聚集性活动,在公共场所时(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封闭的公共场所),必须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好口罩、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碰公共物品、加强手卫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五、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