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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重庆疾控健康提示(2021年12月10日18时)

来源: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发布日期:2021-12-10

近期,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重庆市疾控中心提醒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搭乘过对应时段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健康提示

搭乘以下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时  间

航 班/车 次

11月26日

EU1960航班

11月28日

CZ6268航班、MU2302航班

12月3日

D3142列车

12月4日

K1048火车、D3102列车

12月8日

G1974*

*为今日新增或调整

有以下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时  间

地 区/场 所

自11月13日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自11月15日以来

上海市

自11月22日以来

浙江省宁波市

自11月23日以来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自11月24日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河北省石家庄市

自11月26日以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自11月28日以来

北京市海淀区、陕西省咸阳市

自11月29日以来

广东省广州市

自12月1日以来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市

自12月3日以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崇左市

自12月4日以来

福建省泉州市

自12月5日以来

江苏省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的来渝返渝人员按《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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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

二、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好口罩、加强手卫生、室内多通风、不聚会、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