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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重庆疾控健康提示(2021年12月25日10时)

来源: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发布日期:2021-12-25

12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通报4例本土确诊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重庆市疾控中心提醒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搭乘过对应时段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近期从市外来渝返渝的人员,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健康提示

搭乘以下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时  间

航 班/车 次

12月11日

CA1837航班、G1866列车

12月14日

HU7338航班


有以下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时  间

地 区/场 所

自11月13日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自11月22日以来

浙江省宁波市

自11月23日以来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自12月1日以来

浙江省绍兴市

自12月4日以来

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

自12月5日以来

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东莞市

自12月6日以来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自12月7日以来

天津市

自12月11日以来

安徽省宿州市

自12月14日以来

北京市,云南省昆明市*

自12月19日以来

河南省周口市

自12月20日以来

山西省运城市

*为新增或调整 

特别提醒

鉴于陕西西安市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在封控区之外发现了阳性病例,出现了社区传播。重庆市疾控中心特别提醒: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和延安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一)对有12月4日0时—12月8日24时之间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开展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抵渝后已经开展2次核酸检测的人员,须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二)对有12月9日0时至12月22日24时之间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

(三)上述地区中高风险区(指划定的区域范围)来渝返渝人员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四)12月23日0时起,上述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的来渝返渝人员按《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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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

二、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好口罩、加强手卫生、室内多通风、不聚会、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