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有上海市旅居史且未感染新冠病毒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上海市时计算),集中隔离期间第1、3、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第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除做核酸、急诊就医等特殊情况外非必要不得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在渝超过7天,不足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解除隔离,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补足居家健康监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