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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来临,外出人员需警惕血吸虫病!

来源:重庆市疾控中心     发布日期:2024-07-11


进入夏季汛期,强降雨天气不仅增加了洪涝灾害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人们感染血吸虫病的可能性。虽然重庆市不是血吸虫病流行区,在重庆不用担心感染血吸虫。但暑假期间外出的市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预防血吸虫病。

一、血吸虫病的感染和传播

血吸虫病是一种经水传播的寄生虫病,人畜接触了含血吸虫尾蚴的水体(称为“疫水”)而感染患病。我国流行的是日本血吸虫病,流行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血吸虫病的传播季节主要是在每年4-10月份。

血吸虫病患者或病畜的粪便中含有可在水中孵化的虫卵。虫卵孵化释放毛蚴,被毛蚴感染的钉螺(中间宿主)在水中释放出尾蚴,尾蚴通过皮肤侵入感染人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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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汛期感染血吸虫病风险增高

在汛期,洪涝灾害会成为血吸虫病传播的催化剂,它引起水位上涨致使粪便污染水源、钉螺扩散从而增加疾病传播的风险。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有螺地区进行抗洪抢险和生产生活的重点人群,他们频繁接触疫水,增加了感染的风险。

 

三、血吸虫病的临床表现

急性血吸虫病:由首次感染或再次大量感染血吸虫尾蚴所致,主要临床表现有发热、咳嗽、腹痛、腹泻等。潜伏期14-84天不等,一般为35-42天。若不及时治疗,会迅速出现消瘦、贫血、营养不良性水肿和腹水,可导致死亡。

慢性血吸虫病:由少量多次感染血吸虫尾蚴或急性期患者未经治疗或未治愈所致。常见的症状有乏力、腹痛、间歇性慢性腹泻、大便带血、肝脾肿大等。轻者可无明显症状。

晚期血吸虫病:因反复或大量感染血吸虫尾蚴,未及时、彻底地治疗,经较长时间的病程发展所致。患者常有不规则的腹痛、腹泻或排便不规则、食量减少、食后上腹部饱胀等症状。其临床分型有巨脾型、腹水型、结肠增殖型和侏儒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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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控措施

汛期是血吸虫病的高发期,对于外出到血吸虫病流行地区旅游、工作、抢险的人员务必做好以下措施:

1.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来自血吸虫病流行区的或者近期接触过疫水的人员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发热、腹痛和脓血便等血吸虫病相关症状,请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疫水接触史,以便及时进行检查和规范治疗。

2.避免接触可疑水源:

不接触疫水是预防血吸虫病最好的方法。汛期,水位上涨,尽量避免在河流、湖泊、池塘等可能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体中捕鱼、游泳、洗澡或洗衣等。

3.加强自身防护:

因抗洪抢险、抢收抢种等原因无法避免接触水体时,须在下水作业前,将接触自然水体的皮肤部位均匀涂抹防蚴灵等防护药膏,并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靴、胶手套、胶裤等。

4.饮用安全水源:

尽量使用干净卫生的水源,不喝生水。对于临时用水,可以每50kg水加漂白精0.5g或漂白粉1g处理,30分钟后可以使用,饮用水必须煮沸后饮用。

5.做好粪便管理:

血吸虫病病人和病畜粪便中通常含有血吸虫虫卵,而虫卵只有在水中才能孵化,所以要管好人畜粪便,安全放牧,避免粪便入水,阻断血吸虫病传播。

另外为了维持重庆市无血吸虫病流行状态,大家还须注意不从血吸虫病流行区带回钉螺,带回的动物、植物也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防止感染血吸虫病畜或钉螺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