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5日下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公司在冻干人用狂犬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自7月15日,我市暂停使用并就地封存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问1:此次违法违规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有否流入重庆,已接种的长春长生狂苗也有问题吗?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如果受众对前期接种的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存在疑问,建议咨询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问2:为什么要招回疫苗?
目前召回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是厂家主动召回,属于公司行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等部门配合厂家召回行为。
问3:如果已接种长春长生的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程序,怎么办?
目前已经接种该企业的疫苗但尚未完成全程接种者,按照《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以及《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要求,可使用另一品牌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继续按原程序完成全程接种。
夏季是狂犬伤人事件的高发季节,如果被猫或犬咬伤或抓伤需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目前我市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充足,具体接种地点请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