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员需要居家隔离防护?
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进行居家隔离。
(一)从市外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
(二)近距离接触过来自疫情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三) 近距离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包括同一办公室、教室、宿舍的同事、同学,同机、同车的乘客等)。
(四)根据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判定的其他人员。
(五)其他特定情况(随着疫情发展,可能会调整需要隔离的人员范围,以领导小组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人员一律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观察14天(与病例最后一次接触或抵渝之日起算),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二、如何做好居家隔离防护?
(一)房间设置
1.家中如果有多套房屋,最好单独居住;如果只有一套房屋,则单独房间居住,并有独立卫生设施。如果条件不允许,家庭成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的距离(例如可以分床睡)。
2.房间应该通风良好。活动区域应该和其他家庭成员尽可能不产生重叠,可能产生重叠的区域需要做好通风、消毒。同时还需注意,通风时切勿打开隔离房间的门,避免污染非隔离区域。
3.房间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如需取暖则应使用取暖器。
4.居家隔离观察的房间内应当准备:温度计、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液等消毒剂、带有盖的垃圾桶。
(二)出行注意
1.不擅自外出,谢绝会客。
2.若必须外出,应佩戴口罩,并与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三)护理事项
1.隔离人员与同住的家人均应佩戴口罩,避免密切接触。
2.勤洗手,“香皂/洗手液+流动水”或快速免洗手消毒液。
3.及时、妥善做好隔离单间和家庭内部其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四)配合检查
1.如实回答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
2.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每日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3.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立即电话联系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
4.对有关信息不擅自传播,不瞒报、不谎报、不迟报。
(五)衣物清洁
1.取放使用过的衣物、床单等个人贴身用品时,有条件的需戴一次性手套、口罩,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2.隔离人员的衣物、床单等应以60-90℃的水清洗并彻底烘干或煮沸消毒后再清洗。
(六)饮食注意
1.实行分餐制,隔离人员碗筷专用,单独用餐。
2.营养均衡,多吃蔬菜和水果,特别是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生熟分开,不吃野味;每天饮水不少于1500ml。
3.餐具使用后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供稿:唐蓉、刘洋、胡黎黎、王子豪
美编:杨楣
审稿: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