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对龙潭镇桐岭村村支部书记冉某某、综合服务专干董某某等7名恶势力成员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2月,冉某某、董某某伙同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许某某、综合服务专干尚某某、严某某,综合治理专干刘某某、安全员冉某等5人,得知渝湘高速公路葡萄山隧道土渣场水毁处置工程已有他人在和施工方商谈水泥、砂石等材料供应合同后,共谋利用职权强行介入,以阻工、威胁等手段,多次纠集人员到项目工地阻碍施工,强迫施工方接受服务,并签订高于市场价供应水泥和砂石合同。冉某某等7人从中获利6万余元。2017年5月至8月间,冉某某、董某某等7人以工程完工后未收到施工方相关材料尾款,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将受害人彭某所属的一台中型挖掘机强行扣留在施工现场近三月之久,造成彭某经济损失约8万元。
办案过程中,酉阳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廖万超为组长的专案领导小组,整合部门精干力量,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深入案发地收集群众意见。经严格审查证据,该院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对冉某某、董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