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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2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摘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


重庆市卫生计生领域
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系统内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摘自《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办发〔2018〕99号)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网站、邮箱、信箱


1.重庆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3-63960789  02363962789


2.举报网站:www.cqga.gov.cn(“有奖举报”栏目)


3.举报邮箱:cqshce@163.com


4.举报信箱: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重庆市扫黑办 (邮编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