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 “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实现件件有结果。
此外,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安徽对专项斗争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河南组织9个督导组,对各市涉黑案件开展“回头看”;甘肃深入开展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
在公安机关持续打击下,专项斗争取得了良好开局。据统计,在第一轮集中收网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打掉涉黑团伙19个、涉恶团伙近2600个,破获刑事案件9400余起。
第一轮集中收网后,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山西公安机关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强化侦查打击,共打掉涉黑组织36个,恶势力团伙52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03起;吉林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缉捕涉黑涉恶网上逃犯百日会战,抓获多名在逃人员;辽宁公安机关集中150名警力建立了省公安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核查中心,24小时运转,迄今共收集各类线索3183条,为专项斗争提供了精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