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就必打背后的‘保护伞’!”9月10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重庆检察机关坚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目前已移送案件线索22件43人。
据了解,市检察院为积极拓宽渠道彻查“保护伞”线索,建立“保护伞”线索发现、管理机制,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职务违法违纪线索发现移送的相关办法。
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监督等环节,通过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的联系,围绕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或其成员,是否曾经因违法犯罪而被不当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重点审查。
据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诉讼全程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坚决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把扫黑除恶、反腐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共同推进。坚持每案必查、一案双查。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着力挖掘、发现一批“保护伞”线索,将线索统一上报至市检察院扫黑办,由扫黑办建立线索台账统一管理,统筹移送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要求发现证据后初步固定相关证据,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突破案件。
例如,涪陵区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李某文等20人聚众斗殴、非法采矿案中,发现区政府工作人员李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犯罪线索均已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保护伞”查处情况,重点关注办案反映出的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犯罪,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2件43人。
据透露,下一步重庆市检察机关将深挖“保护伞”作为持续发力的主攻方向,以在办和已判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为攻坚重点,以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为斗争焦点,在提前介入、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等环节,坚持循回深挖、强化严查细审,进一步加大发现、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力度,坚持查深打透、敢于动真逗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