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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宣贯(五)|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新规落地

来源:公卫所(营养食品)     发布日期:2025-10-11

“一老一小”特殊群体是我们重点关注对象,基于国内外婴儿医学和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临床需求和消费者实际需要,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等婴儿的膳食营养需求特点,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版国标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

一、什么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等婴儿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物配合食用。

新国标适用于0~12月龄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与原标准一致。

二、新国标三大亮点,请家长们注意了!

      亮点一、标准更严格,营养更全面

    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调整了标准中必需成分和可选择成分含量要求,优化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核心营养素的含量范围,更贴合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需求。其中胆碱可选择性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助力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

      亮点二、新增6大品类,让罕见病或特殊娃儿有“专属”口粮

        亮点三、聚焦标签标识、新增罕见病专项条款,确保信息传达

     √ 产品标签中的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含量标识应增加“每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

     √ 渗透压的标识首次覆盖所有产品类型:标签中应明确注明产品的类别(无乳糖配方)、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人群和渗透压。 

     √ 新增防反流配方食品的标签标识:防反流配方食品标签中应标识产品的冲调温度、放置时间等参数,以及产品配制后的黏度。

     √ 新增罕见病专项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罕见病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在新国标基础上,依据医学和营养学的研究结果对部分营养素含量做适当调整。

三、新国标实施时间      

      新标准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过渡期2年。

      新国标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以科学证据为基础,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不断构建和完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标准体系,为特殊婴儿群体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