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我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依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要求,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及时修订并完善婴幼儿辅助食品的标准。2025年3月16日,国家卫健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并将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这份新国标从原料、感官、理化指标等进行全面规范,掌握其核心要点,就能让你在琳琅满目的“罐罐”辅食中精准避雷,给宝宝选到真正安全的营养补给。
概念解析:什么是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食品原料经处理、灌装、密封、杀菌或无菌灌装后达到商业无菌,可在常温下保存的适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食品。
可按照形态分为3类,并做了细化规定,便于企业生产和家长选购。
分 类 | 汁类罐装辅助食品 | 泥(糊)状罐装辅助食品 | 颗粒、片(块)状罐装辅助食品 |
定 义 | 呈液体状态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 呈半固态或固态状,吞咽前不经咀嚼可顺利吞咽泥(糊)状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 颗粒、片(块)状大小应保障不会引起婴幼儿吞咽困难、稀稠适中中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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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 项 | - | - | 如产品适用于6~12月龄较大婴儿,其颗粒、片(块)状大小应小于5mm。 |
关键点指南:选对“罐罐”辅食,少走弯路
关键点1:先查执行标准,认准“GB 10770-2025”
国标是衡量婴幼儿辅食的“安全基准线”,认准国标或者已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注意:在2026年3月16日前,市场上可能有新旧标准产品共存情况。
关键点2:核对月龄,拒绝“越级”使用
选择适合宝宝月龄的辅食,若食品包装上标注“适合6-12月龄”食品却做成了大于5mm的大颗粒,谨慎购买。
关键点3:细扒产品原料,选择更安全
总原则:应保证婴幼儿安全,满足婴幼儿的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
1.畜肉、禽肉、鱼肉、虾肉和动物肝脏等原料应去掉骨、鳞、刺和筋膜等不适宜婴幼儿食用的物质。对植物来源的原料必要时去除粗纤维。
2.水果、蔬菜类原料应使用未腐败变质的原料或其制品;畜肉、禽肉、鱼肉、虾肉和动物肝脏等应使用新鲜或冷冻的原料或其制品。为保障婴幼儿营养健康,对于含有鱼肉的产品,产品中组胺的含量不应大于10mg/100g。
3.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
4.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5.不应使用香辛料。
6.不应使用蜂蜜。
记住:优质产品的配料表应越“干净”越好,主要原料越靠前含量越多。
关键点4:严查营养成分,警惕“钠”含量
1.产品的钠含量在即食状态下不应大于200mg/100g。
2.以水果和/或蔬菜为主要原料制作的汁、泥、颗粒或片(块)状产品,不应添加氯化钠。
关键点5:注意标签信息
标签中应标明适宜食用的婴幼儿月龄、食用方法及食用注意事项。颗粒、片(块)状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应标明“本产品含颗粒、片(块)状物,食用时请注意吞咽安全”。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是宝宝迈向丰富饮食世界的重要环节,为守护宝宝舌尖上的安全,从企业生产到宝妈选购都应“吃透”新国标,帮助宝宝把好辅食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