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下午,中心伦理委员会于1号楼209会议室举办了第三届伦理委员会2025年度的第二次伦理审查会议。此次会议在主任委员吴国辉的主持下,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中心内外的共15位委员参会,申办方也积极参与。
会议的核心议题聚焦疫苗临床试验项目《评价水痘减毒活疫苗和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在18~24月龄儿童中联合免疫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性、随机、对照Ⅳ期临床试验》,首先,伦理秘书何碧婷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到会人数。随后,主要研究者徐佳薇向委员会阐述了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深入讨论奠定了坚实基础。然后,在审议环节,两位主审委员针对研究方案及知情同意书提出了一系列深刻的问题,项目组成员对此一一进行了回答与解释,申办方也适时进行了补充,进一步丰富了讨论内容。主审委员许红梅更是对本次会议审查的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研究方案设计合理,保护了研究参与者的权益与安全。其他委员亦积极参与,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疑问。委员们从研究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方案设计与实施、参与者招募、风险受益比、免疫原性降低及知情同意书告知信息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全面而严格的审查,并提出了宝贵的审查意见。最后,经过评议与表决,委员们形成了统一的审查结论,即在作出必要的修正后,同意该项目开展临床研究。
随着临床试验的蓬勃发展与不断升级,以及科学研究项目数量的日益增长,对伦理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需进一步规范伦理审查体系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SOP),确保伦理审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同时,加强伦理委员的培训与学习,紧跟伦理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深入贯彻落实GCP原则,不断提升委员的审查能力与综合素质。通过加强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将不断完善研究参与者保护体系,推动中心的临床研究工作迈向科学与伦理的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