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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伦理基石 护航科研未来——2024年伦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顺利召开

来源:科信处     发布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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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伦理准则,深化科研人员对医学伦理的认知与判断能力,成为确保科研成果既科学又合乎伦理的基石,伦理审查的严格性与规范性,不仅是科研诚信的体现,更是对受试者权益与安全的庄严承诺。中心伦理委员会作为守护科研伦理的坚实防线,于2024年9月19日在1号楼306会议室召开了本年度第四次会议审查,本次会议由吴国辉主任委员主持,中心内外共10名委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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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陈勇川教授以深邃的洞察力剖析了知情同意环节中审查尺度的边界,紧扣现行法律法规的脉络,辅以生动案例,精准提炼伦理审查的核心要点,既阐述了审查的坚实法律依据,又灵活展现了审查过程中的适度弹性与精准把握。特别是在ICF(知情同意书)签署的多个关键环节上,陈教授进行了细致剖析。对受试者招募材料中潜藏的不规范现象予以犀利指正,强调在伦理审查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将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奉为圭臬,而知情同意书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实践。其次,伦理秘书余朝霞细致汇报了2024年7月17日会议审查记录和2024年7月13日-9月10日快审项目情况,展现了伦理审查工作的严谨与高效。然后,本次会议聚焦1个伦理审查项目,通过研究者与委员之间的深入交流与答辩,围绕项目实施方案和知情同意书的完善,委员们提出了中肯而具体的修改建议。经过委员们激烈的讨论和严格的审查,鉴于项目系国家监测方案性质,现场专家一致认为其可免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但亦不忘提醒研究者,未来任何超出原定范畴的数据利用或利用数据发表论文均需重新提请伦理审查,确保每一步都合乎法规与伦理的双重标准。最后,委员们就微检所提交的泛知情同意这一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陈勇川教授和欧阳净主任一致认为拥有生物样本库是做泛知情同意的前置条件,目前单位还不具备,只能暂时延后处理。

近年来,中心坚定不移地推动科研繁荣,深入践行伦理先行理念,依托伦理委员会的严谨审查,持续优化伦理审查流程与质量。展望未来,伦理委员会将肩负起更加神圣的使命,切实执行各项审查任务,严格把关新技术、新项目的伦理合规性,提升中心的核心竞争力,以更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回馈社会,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的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