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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伦理高地,守护科研正义——2024年伦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顺利召开

来源:科信处     发布日期:2024-11-26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优化伦理管理机制,规范伦理审查工作,中心伦理委员会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在1号306会议室举行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查。本次会议由吴国辉主任委员主持,中心内外共12名委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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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始,伦理秘书何碧婷汇报了2024年9月19日会议的审查记录,以及自2024年9月3日至11月12日期间的快速审查项目概况、审查结果,并概述了本次会议审查的要点。  

本次会议针对现行的偏离方案标准操作程序(SOP)是否需要修订进行了讨论。陈勇川教授指出,重大方案偏离的判定应涵盖两个维度:一是是否遵循了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二是是否因相同偏离情况的反复出现而构成重大偏离。他强调,重大偏离的判定不应以事后结果为依据,而应严格遵循研究方案的既定范围。对于未产生不良后果的重大偏离,委员会可考虑是否要求研究者亲自到场汇报。同时,他也指出SOP虽具有严肃性、指导性和规范性,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其灵活性同样重要。此外,针对科研项目伦理审查中研究者提出的减少递交资料数量的请求,陈勇川教授明确指出,伦理审查所需资料必须严格遵循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规范管理的要求,对于与研究项目不直接相关的资料,研究者可向伦理委员会作出必要说明。经过委员们的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决定暂不对SOP进行修订,但将继续关注其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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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对传防所在利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数据与急性传染病监测数据进行文章撰写并寻求发表中遇到的伦理审批相关问题开展了咨询。陈勇川教授明确指出,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诊疗案例,临床上通常称为个案报道。原则上,个案报道无需进行伦理审查。然而,鉴于近年来我国对伦理问题的日益重视,研究者在发表文章时需提供伦理审查批件。在发表个案报道时,研究者可与杂志社进行协商,伦理委员会可向编辑部出具声明函,明确该报道不属于伦理审查范畴,并表明伦理委员会已知晓相关情况,研究者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隐私信息,确保不涉及参与者的隐私问题。对于监测任务之外的研究内容,若以回顾性研究形式发表文章,则需明确说明数据来源,并递交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最后,陈勇川教授以赫尔辛基宣言的修订历史为切入点,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对2024版《赫尔辛基宣言》的修订内容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阐述,进一步厘清了伦理审查的核心理念与关键要点。会议尾声,陈教授向全体委员推荐了《当呼吸化为空气》一书,鼓励大家在阅读中汲取智慧与力量,不断提升自身的伦理素养和科研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伦理委员会将不断健全伦理审查体系,强化制度保障,优化伦理审查流程,不断提高伦理审查能力,严格按照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标准,多角度、多层面、多方式开展对研究者的伦理教育和宣传,切实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安全和权益,为人民的生命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